剛剛在河道上看到一則非常好笑的新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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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日寫真女優代言花博 議員轟〉
9月,台北市觀光局到日本宣傳2010年花博,代言人找來了台灣女藝人桂綸鎂,和另一名日本女藝人南明奈,但議員踢爆南明奈只是個寫真女星,而且負面消息不斷,然而市政府竟然花費200萬元日幣,聘請擔任代言,市政府成了冤大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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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視沒有寫是誰的質詢,陰森倒是寫了:〈南明奈爆乳代言花博 小咖不紅? 綠議員砲轟〉。然後〈自由時報的即時新聞〉也這麼寫:
「吳思瑤痛批難道一個十六歲前就拍攝清涼寫真的女孩,就適合擔任台北花博的代言人?…吳思瑤更質疑,南明奈在日本的知名度並不高,但她的一場出席費就要價兩百萬日幣,『北市府根本就是在亂花錢』。」
看完這些報導,我認為吳思瑤的質詢很不用功,一點都沒有講到重點。
「拍攝清涼寫真的女性不適合代言」這種話,跟所謂「北市府行銷邏輯」大概是半斤八兩。至於「知名度不高」,那簡直是天大的笑話。
我也不太懂那種「為什麼不找台灣人」的鄉民腦袋。既然在外國宣傳,在當地找個高人氣的偶像是很正常的。
一個「知名度不高」的偶像,竟然可以在日本2010年曆預購名列前茅?那只是妳吳大議員不認識,不是日本人不認識,大議員的「不人氣」到底是怎麼定義的?
也許這預購排名只能參考用,但既然大議員宣稱,「google一下就知道了」,而花博是要向日本人宣傳的,那我們應該看看日本方面的網站。以下是幾個搜索結果:
【排名第一的小希,九百二十三萬,第一當之無愧。】
【南明奈,七百八十四萬筆搜尋結果,比投給馬先生的還多。】
【喔對了,馬先生的搜尋結果只有七十七萬,連南明奈的零頭都沒有。】
換言之,大議員宣稱「你真的要找寫真女星,我也不會有太大的意見,但你至少也找一個大家認識的人」,但顯然大議員「人氣低」的意思是「在台灣的電視看不到南明奈,所以她不紅」,十足是井蛙的畫虎爛。
如果要請大議員腦中「大家認識的」一線女星,那代言價碼都是破千萬日幣的,如果是仲間由紀惠這種等級的,那可是要上億的。而且我們有錢,對方還不一定有空。那麼花兩百萬請一個寫真偶像當親善大使,算得上是便宜實惠,這樣也算亂花錢嗎?
而且從這些新聞來看,顯然大議員在意的,還是「找寫真女星來代言」這件事,而不是台北市府這筆宣傳費花得值不值得。講得更直接一點,吳思瑤的心態就跟那些痛批瑤瑤的老師一樣,根本就只是看不起所謂「寫真女星」而已。這種捨本逐末的質詢內容,真的能夠對北市府有任何監督的效果嗎?I wonder!
【後記】
其實我並不是特別要幫南明奈出氣,畢竟堀北真希才是本命。
【本圖出自〈假圖天國〉】
有個朋友跟我說過,「國民黨很爛,但民進黨要拿什麼取代國民黨?這個黨其實已經死了吧?」
看到大議員這種問政,再看到北市府那種說不上得體的回應,本來對朋友那番話不置可否的我也不禁皺起眉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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